編號:2011003
經(jīng)蒼南縣人民政府蒼政發(fā)(2011)2號文件批準(zhǔn),蒼南縣國土資源局決定以拍賣方式出讓蒼南縣蘆浦鎮(zhèn)鑒后西C12出讓地塊的國有建設(shè)用地使用權(quán)?,F(xiàn)將有關(guān)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拍賣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(guī)劃指標(biāo)要求
土地位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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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面積(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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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
用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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規(guī)劃指標(biāo)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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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讓年限(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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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始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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競
買
保
證
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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容積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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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
密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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綠地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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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建筑面積(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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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地塊座落于蘆浦鎮(zhèn)龍舥公路東側(cè)鑒后西段、江南高級中學(xué)對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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規(guī)劃總用地面積為6666平方米(10畝),出讓面積6077.2平方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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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宅用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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≤1.8且≥1.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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≤3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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≥3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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≤10939平方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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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宅七十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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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60萬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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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0萬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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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地塊的規(guī)劃設(shè)計條件必須符合本地塊確定的規(guī)劃設(shè)計條件和要求。
三、參加競買對象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(nèi)外開發(fā)資質(zhì)三級以上(含三級)的房地產(chǎn)開發(fā)公司均可申請參加(除法律、法規(guī)另有規(guī)定外),外地注冊的房地產(chǎn)開發(fā)公司競得后,須在蒼南注冊成立新公司進行開發(fā)建設(shè)。
四、拍賣申請人應(yīng)詳盡了解本次出讓地塊現(xiàn)狀,提交拍賣申請視同對本次出讓地塊的現(xiàn)狀無異議并全面接受。
五、本次國有建設(shè)用地使用權(quán)拍賣出讓采用增價拍賣方式,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。
六、本次拍賣出讓的詳細(xì)資料和具體要求,見拍賣出讓文件。申請人可于2011年 1月 12日至 2011 年 1月 24日(節(jié)假日休息)到蒼南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獲取拍賣出讓文件。
七、申請人可于 2011 年 1月 25日至 2011年 1月 27 日11:00時到蒼南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提交書面申請。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 2011年 1月27日 11:00 時。
經(jīng)審查,申請人按規(guī)定交納競買保證金,具備申請條件的,蒼南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將在 2011年 1月 27日 11:30時前確認(rèn)其競買資格。
八、本次國有建設(shè)用地使用權(quán)拍賣會定于 2011 年 1月 27日15:00時在蒼南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廳舉辦。
九、聯(lián)系方式與銀行帳戶
聯(lián)系地址: 蒼南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(靈溪鎮(zhèn)江灣路環(huán)保大廈四樓)
聯(lián)系電話: 0577-68708510 聯(lián)系 人: 陳 先生
開戶單位: 蒼南縣財政局土地出讓金保證金專戶
開 戶 行: 蒼南縣工行營業(yè)部 帳號: 1203284029200238885
開 戶 行: 建行蒼南靈溪支行 帳號: 33001627268053001691
蒼南縣國土資源局
蒼南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
2011 年 1月 5日